October 07, 2005

怪。

1.喜歡一個人獨自逛街
很悠閒很自在,想逛就走,逛到一半覺得無聊就回家,不用等來等去,也能一個店面看個一兩眼就走,總之愛怎麼樣就怎麼樣,不用擔心身旁的人累了嗎?無聊嗎?腳酸了嗎?突然不想逛了就去看書,去散步,總之沒有負擔、自由!其實別人跟我逛街應該很累,很難買到喜歡的東西,很挑...

2.不用別人吃過的餐具(筷子、吸管、湯匙...)
大家都說我怪,但真的覺得噁心。常有人問我:「那你跟男朋友怎麼辦?!」

3.看到自己的"重要他人"或"為同一件事努力的人"在線上,熬夜就不會累
這很簡單,因為熬夜是需要力量的,有人陪,感覺總是比較溫暖,自己忙個老半天,大家都睡了,會悶。

4.可以毎次去餐廳都點一樣的東西
去堤香,前後去五六次都點"奶汁菌菇義大利麵",完全不會膩,美食我總是很難抗拒的,也許說穿了就是不敢嘗試?!但是,對喜歡的東西很執著,一但喜歡,就很難打破了 :)

5.烤布蕾
高中沮喪時都會去買個來吃,它像是可以解救我、了解我,說不出來的感覺,總之,不開心就會去買,買了之後慢慢的把它吃完,彷彿吃完了就會痊癒,可惜,現在沒有了,還沒找到取代它的東西...

(To chihchang:很乖吧~雖然忙,我還是像小孩子一樣被點名了就乖乖寫作業:))

1 comment:

chihchang said...

呼,要感謝我阿!不然妳這邊好一陣子沒文章呢~

哈哈,不過我覺得妳的怪癖一點也不怪。